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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RODUCTION 东方律所简介
1988年成立的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至今已走过三十七个年头。三十七年前,东方所像一颗刚刚破土的幼苗,期间伴随我国律师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共同成长,不断展示出强劲的生命力,见证了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的历史,成为律所服务中国法制社会建设中的典范。 三十七年,东方所砥砺创新,首开多项行业先河。东方所的发展历史,是一部披荆斩棘、锐意创新拼搏的历史。作为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东方所在既无前例可援用又无现成法规可遵循的情况下,完成了全国首例合资企业——天津辛普森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案,东方所律师用出色的工作展示了实力,赢得了行业和当事⼈的双重赞誉。正是这些具有创新开拓性、高层次高质量的服务,使备受信任和信赖的东方所先后为上千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承办案件不计其数。 三十七年,东方所初心如磐,品质追求始终如一。对于商品,人们崇尚名牌,而对于律师服务,市场从来都是推崇品质。东方所自成立伊始,六位创始律师就始终秉承“优质服务和声誉比金钱更宝贵”的信念,把服务品质看的比什么都重要。三十多年来,东方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期间虽历经人员更迭,但追求优质品质的理念薪火相传,弘扬传承至今。 三十七年,东方所孕育英才,成为行业人才摇篮。观众星之行列,毕昴出于东方。多年来,东方所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同时,也成为我国律所行业⼈才培养的摇篮,在天津律师行业的发展史上,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许多当年的“老东方人”,如今也大都成为了国内律师行业的佼佼者、特定细分法律领域的“老前辈”或权威,更有一部分成为了知名律所的创始主任。每一位东方人身上,都打上了东方所“公正、平等、自由”理念的深深烙印,共同铸就了东方所在国内庞大的法律服务联系网络。 三十七栉风沐雨,三十七载春华秋实。如今,刚过而立之年的东方所仍值青春少年,又站在了发展新的起点——我们确立了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智慧化、国际化为基础建立“品牌所”的立所战略;制定了以律师为中心,为律师发展赋能的内部管理模式;组建了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公司化行政管理队伍,一大批中青年律师的强势加入,更为东方所新时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立足全国,服务全球是东方所的发展目标,懂客户、专业强、服务好是东方所的金标准。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法家典范,成于东方。我心悠悠,为民为邦。 东方是精神,是事业,更是理想。 一路走来,我们承载了无数荣耀与骄傲;怀揣梦想,我们对未来更充满信心与期待。让我们并肩携手,一起共同续写东方所新的华彩篇章! 东方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1991年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单位。东方律所坚持党建引领,恪守行业规范,以“家文化”为底蕴, 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开拓创新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在法律服务领域斩获荣誉,获得了广大客户群体的充分信赖。 东方律师 值得信赖东方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百余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超过70%,执业5年以上资深律师超80%。自业务开展以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数以万计的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稳健高质的服务,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了常年法律服务,处理案件超过数十万件,挽回损失破亿元。 立足天津 服务全国立足天津 服务全国东方律师事务所是天津本土律所中全国分所建设规模领先的律所单位,至2024年东方律所已在北京、广州、沈阳、郑州、唐山、临沂、岳阳、潍坊、天津宁河区、天津滨海新区、衡阳及锦州等十二个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实现了业务的广泛布局。 专业至上 迭代创新东方律所经历30多年的沉淀与发展,不断升级服务,迭代产品,目前已成立了21个专业化部门,服务领域涉及行政法律、刑事法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劳动法律、涉外法律、医药法律、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公司业务、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合同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建设工程、金融、证券基金期货等方向,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扩大业务领域,完善服务产品。 心系律师 温暖如家东方律所是客户心中值得信赖的律所,是律师心中服务于律师的律所,东方律所打造职业经理人体系行政服务团队,设立了公共案源部、财务风控部、品牌宣传策划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以及党建部门,专业人做专业事,以律师需求5分钟响应为要求,一站式为律师解决各类问题。 【LOGO起源】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拥抱变化,而立东方。 “红”为中华文化之底色,象征着热忱、奋进、团结的民族品格,是中华吉祥色彩文化中的一部分。 “白”寓意着公正、纯洁、正直、一清二白的法律理念。 以天津地图为背景,意为我们起源于天津,立足于中国,服务至全球。 【律所理念】 法律理念:公正、平等、自由 发展理念: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 服务理念:求真守正、极致高效 【道德准则】 专业:根植于内心的修养 高效:无需提醒的自觉 诚信: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 担当: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标准化办案流程】 每一个案件从进入东方律所大门开始就进入流程化管理之中,有效控制服务过程,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服务质量。 【100%安全保护】 保障个人隐私不泄露、服务便捷安全透明,全方位保护每一位客户的信息。 【超30年法律服务经验】 作为一家拥有厚重历史的“老所”,艰辛与挑战始终并存,从无到有,人群来来往往,在这个风起云涌变化万千的时代,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 【精英律师团队】 “让最合适的人做最合适的事”是我们建设团队的核心要素。由此逐步形成由专业律师人才、专业市场人才、专业管理人才组成的人才队伍,保障了律师事务所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 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 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超千家。 【敢为人先,创新精神强】 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表彰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专业积累,业务覆盖广】 经历30多年的沉淀与发展,成立了14大专业委员会,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以“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超千家。 【资源整合,综合实力强】 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许多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律师"服务体系,共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